第二百四十三章 黑暗料理-无罪3(2 / 2)

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游7 4228 字 2个月前

张强

心里猛然一缩。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

扬起手里的刀就往女孩子身上乱砍。

见她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

好吓人。

直接拿刀戳碎了。

一边戳还一边喊。

“我叫你看,我叫你吓人,我砍死你,砍死你。”

等整个人冷静下来。

女孩子的头都砍掉了,身上也很多伤。

他喘着粗气。

身上溅了很多乌黑的血。

看着有些瘆人。

嘴里却嘿嘿直笑。

喃喃自语。

“我叫你吓人,你吓不到我的,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两次三次,我不怕你,我有刀。”

在他身后,另外三个人已经不见了。

只听到风吹动柳树的声音。

“呵呵,真的吗”

是女孩子稚嫩的声音。

张强

忙回头看。

可一个人都没有。

仿佛刚才听到的都是幻觉。

松了口气。

看来是他太紧张了。

再回头的时候,瞳孔猛然一缩,直接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嘴唇泛白,手里的刀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浑身都在发抖。

地上。

不知何时,那个小女孩的头颅就变成他的了。

脸上满是伤痕。

他咧开嘴,一直裂到耳后根,发出刺耳暗哑的笑声。

“嘎嘎,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张强瞳孔放大。

只觉得难以呼吸。

要窒息了。

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捂着他的口鼻。

偏又看不到摸不着。

犹如溺水一般。

就在张强以为自己会这么死掉的时候,那双手松开了。

他也从床上醒过来。

大口大口的喘气。

双手还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

一张脸憋得通红。

呵。

原来是做梦。

坐起来,屋里很阴暗,什么都看不清。仿佛有什么东西潜伏在黑暗中。

张强再也睡不着了。

好不容易平复好呼吸。

脑海里又闪过刚才做的噩梦。

如此真实。

梦里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

呵。

可不是吗。

那场景,就是当初他们分尸的情景呢。

只不过。

最后那一幕,李佳怡的脸还是她的脸,并没有变成他的。

那次之后,他连着做了好多天的噩梦。

但不敢叫。

只能一个人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那么热的天。

硬生生的捂出了一身的痱子。

再后面,事情解决了。

他并没有被判刑,只是家里赔了钱。

一共四个人。

三个人都搬走了,就只有他家,还在村里,为啥,呵,没钱呗,王健家借钱都搬去了县里。

独留下他一个,承受着村里所有人异样的眼光。

白眼,指责,还有背后的窃窃私语。

他知道,那都不是什么好话。

凭什么。

明明当初动手的不是他一个人呀,为什么现在就只要他一个人来承受。

而且,家里也赔了钱。

这件事就该了了呀。

就该回到以前的生活。

上学,逃课,,跟同学打闹,偷看暗恋的女生。

很多事。

但现在,他不过做错了一件事,所有人看他的眼光就不对了。

虽然还在上学,但已经没有人跟他说话了。

他就像是一个病毒体。

甚至还有人直接喊他杀人犯。

最后实在忍受不了,辍学了。

一直到现在。

可这么多年都没有梦见过了,为什么会做个这样的梦。

梦醒了。

还心惊胆跳,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天边泛起白色。

他才松了口气。

总算天亮了。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驱散所有的黑暗。

思如隐入墙角。

勾起嘴唇,尽管享受吧,因为呀,这样活着的日子,不多了。

张强一夜没睡好,眼睛通红,脸色越发的不好了。

张母做好了早饭,是昨晚上吃剩的鸡汤煮的面条。

他几口吃完。

推开碗站起来就要走。

张母忙问道,“阿强,今天要出去吗”

张强恩了一声。

就走了。

呵。

不过是个梦,梦这东西,很奇怪,没有科学依据的。

李佳怡已经死了。

死了十五年了。

十五年,埋在地下的骨头都化了,还能留下什么。

都说鬼怕恶人,自己还是杀了她的人,李佳怡如果出现,大不了再杀一次就好了。

是鬼嘛。

就算杀死了,也不用负责。

张强出去收保护费了,收到了钱,直接去了赌场。

当然,意料之中的又输了个精光。

被人从赌场里扔了出去。

要是下次再还不清赌债,就断了他的手脚。

张强被打的鼻青脸肿。

从地上爬起来。

骂骂咧咧。

啐了一口,“狗腿子。”

扶着腰呲牙咧嘴的往前走。

一个没留神,就撞到了个人。

他心情本来就不好,开口就骂道,“哪家不长眼的小崽子,老子一脚踹死你。”

就看到那小孩抬起头,一脸的血,咧开嘴朝他嘿嘿直笑。

扎着小辫儿,穿着红裙子。

张强

“鬼呀。”

心脏都要吓停了。

尖叫出声,下意识就飞快的跑了。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扶着墙喘气。

一抬头。

就看到一个小孩穿着裙子直勾勾的看着他。

张强吓得直往后退。

等看清楚了才松了口气。

原来是童装店的小孩模特。

轻抚着胸口,真是吓死人了。

透过那玻璃窗,张强看到里面一家三口正在给小孩买衣服。

那男人看上去有点面熟呢。

张强仔细回想了,他身边都是不务正业的混混,根本不会认识这样的人。

良久。

终于从记忆里找到了一个相对应的人。

呵。

原来是他呀。